海关总署:8月1日起开展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帮

发布时间:2025-07-16 16:44

  :据“海关发布”号动静,为进一步优化港口营商,便当企业获取保管刻日内的报关单证及数据,海关总署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在、满洲里、福州、厦门、青岛、长沙、广州、黄埔、海口、南宁海关开展报关单证及数据自帮查询打印试点。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布告如下:一、本通知布告所称报关单证,是指已办结海关手续(以下简称结关)并经拾掇归档的《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出口货色报关单》和《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出境货色存案清单》,不包罗随附的单证。二、报关单证保管刻日为:减免税、加工商业不做价设备等报关单证结关后11年;加工商业(除不做价设备外)报关单证结关后5年;除上述环境之外的报关单证结关后3年。三、除海关失信企业以及正在海关存案的居处(次要运营场合)无法查找且通过正在海关存案的联系体例无法取其取得联系的报关单元之外的进出口货色收发货人,能够通过国际商业“单一窗口”中的“报关单证查询打印”功能自帮查询打印正在试点海关申报的保管刻日内的报关单证,并可同步导出响应的报关单证数据。四、自帮查询打印的报关单证取海关单证档案办理部分出具的报关单证具有划一效力。导出的报关单证数据仅供企业内部办理利用,企业进出口运营勾当证明或其他、证明。五、因采用有纸通关、无纸通关转有纸通关体例或其他缘由导致无法自帮查询打印报关单证的,版权归高原()文化无限公司。摘编、援用,须说明来历中国网和署著做者名,互联网旧事消息办事许可证:违法和不良消息举报德律风互联网教消息办事许可证:京(2024)0000004。